平安建设主题宣传│保障聋哑妇女合法权益
为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平安江西建设、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营造服务平安江西建设的浓厚氛围,市律协决定近期在“赣州市律师协会”公众号开辟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展示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服务平安江西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涌现的先进典型,弹响赣州全市律师共建和谐江西的“协奏曲”。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 杨丹平
幸福的婚姻大都相似,不幸的婚姻不尽相同。
我们大部分人终其一生,似乎都是围绕着一个小家、一份工作,在不断地努力着、奋斗着……
聋哑妇女李梅,亦如是。
六月的江南,暖风动情、葳蕤生香。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一间办公室里,一名披着齐肩长发的女律师(杨丹平)刚舀出一小撮铁观音,欲漫赏叶旋杯中、茶汤渐浓景,在这忙里偷闲的时光里静听心音、吟风品茗,而后,以饱满的状态开启一天忙碌的工作。
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这难得的片刻宁静。杨律师放下悬于杯口的茶勺,拿起电话,得知市妇联来电询问其是否愿意帮忙,接下先天性聋哑妇女李梅(化名)被其丈夫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简要的对话(可怜的聋哑妇女被其丈夫起诉离婚)后,杨律师脱口而出:“我愿意接”。
有语道,“最彻底的理解叫感同身受”。近年,杨律师也已是人妇为人母,对于聋哑女李梅的角色理解更为透彻。在平日工作里,她践行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贡献绵薄之力;在思想政治方面,更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社会主义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为着心中那股热烈的法治信仰,她义无反顾、奔赴前行。
初识即触心弦
次日清晨,杨律师接到李梅外甥女小兰(化名)来电(因当事人聋哑,相关事宜只好由其家人代为操办),二人就案件基本情况进行沟通后,杨律师得知当事人至今未办理法援手续,开庭却即在眼前。于是,她急忙让小兰速速准备法援申请材料,告知详细办理流程,并给出自己私人联系方式以供对方随时咨询以便问题及时有效解答。
所幸,全部材料在杨律师和当事人家人双方共同努力下于开庭前得以备妥。犹记得,调解那天的太阳是炙热的,到达开庭地点正好14:30。杨律师按照之前的约定,欲与李梅及其家人碰面先行庭前沟通。虽然,见面的场景在杨律师脑海里预想了多遍已有心理准备,但在见到李梅的那一刻,她的心,终还是“破防”了。站在眼前的李梅身材圆润,自农村来,未上过学,既不识字也不懂手语,想与人沟通都极其困难。纵使如此,她却深知,眼前这位身着制服的杨律师定能帮其维护权益,此刻,她的眼里,写满了信任与期许。
再识怜其遭遇
调解室对面,坐着李梅的丈夫和婆婆。丈夫因年幼时患病留下后遗症,智力相对较低,庭上发言绝大部分由其母代替。然,婆婆性格强势,在庭上喋喋不休,桩桩件件无不透露着对儿媳的不满。
据悉,李梅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儿一女,老公因患病后遗症智力低下靠帮人打点零工养活自己都成问题,日子实难以为继。可怜的聋哑女李梅为了孩子们能有条件接受教育,长年累月在厂里打工,做着流水线上那最简单最枯燥的活计。尽管如此,靠着一个月2千多的薪资,她愣是供养起了2个孩子的衣食住行及教育,艰难维系着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强势霸道的单亲婆婆自他们婚姻伊始就瞧不起聋哑女李梅,其一因与其沟通不便,其二因其工作无暇照顾孩子,其三因其无多余钱财供养婆婆。故而,态度决绝要求儿子与其离婚。
为了让他们离婚,李梅的婆婆思前想后给李梅的丈夫出难题(二选一):一是跟李梅离婚,不离婚不可回家;二是若不离,断绝母子关系,李梅夫妇一辈子不能回家,孩子归婆婆。
面对婆婆提出的无理要求,李梅甚是绝望。此刻的杨律师内心,也如打翻的烈酒瓶,五味杂陈,怜其遭遇。
终是柳暗花明
调解室里,双方沟通一度陷入僵局。
杨律师见状,首先请求法官先将李梅及其亲属请至庭外等候,以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妥善解决问题。其次,面对咄咄逼人的男方母亲,杨律师结合调解前所做系列功课,摆事实讲道理,将李梅多年来供养2个小孩吃穿、教育等诸多缴费凭证一一呈上。再次,杨律师从人伦情感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然在法院很多事情就要实事求是去说,空口无凭,尽管女方是位聋哑人,但是作为长辈不能去看轻她,毕竟她是你孙子孙女的母亲,也许你们的沟通确实会有很多的不便,但是你们自始至终都是拥有同样的身份那就是母亲,从她的内心里她还是很心疼自己的孩子......”最后,杨律师转头劝诫李梅道:“尽管婆媳关系确实很难处理,但是孩子终归是你的,你现在的所有付出,孩子也许现在还无法理解,但是等她长大,她一定会理解,你是位聋哑人赚钱很不容易,但是你同时也是位母亲,对孩子的责任还是要担起”。听罢,李梅坚定地向杨律师点了点头。
在杨律师的竭力调解下,最终,男方提交了撤诉申请,撤回了对女方的全部诉讼请求。随着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这场聋哑妇女被丈夫起诉离婚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李梅在杨律师的帮助下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保障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妇女在社会生活中担当着职场人、妻子、母亲、儿媳等多种角色,如何处理、担当好这多种角色是每一位妇女都要面对和学习的课题。可,如何给广大妇女提供更多的合法权益保障是律师乃至所有法治人和机构当思索、探究的重要命题。正如杨律师所言:“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让她们享有人格尊严,享受合法权益。身为法律人,当用法治为妇女保驾护航,共促平安建设,共建和谐社会!”
作者:雅茹
文编|审核:文化与宣传工作委员会